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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涉“青花郎”驰名商标认定侵权纠纷案判了

2026-06-26 09:48来源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该案系四川省首例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对涉酒商标进行同类认驰并判令禁止使用已注册侵权商标的案例。法院通过适用“同类认驰禁用”规则,直接认定驰名商标并判令侵权人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及相关企业名称,承担赔偿及消除影响责任,实现了“权利确认+行为禁令+损害赔偿”三合一救济。通过对涉酒驰名商标的强力保护,精准打击了“搭便车”“傍名牌”等恶意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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