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夫妻一方直播打赏的性质、效力与后果
2025-08-26 11:39来源于
充值行为属于用户和平台之间成立的网络服务合同的部分内容,打赏行为属于发生在用户与主播之间的有偿网络服务行为。若直播含有淫秽、色情或赌博等违法信息,则打赏行为无效,主播应返还收益,平台依据有无过错返还分成收益甚或承担金钱返还责任;用户基于与主播的不正当关系实施高额打赏实为背俗赠与,主播应返还收益。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实施的充值、打赏行为在婚姻法维度构成挥霍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所受损失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6条,依据婚内析产或离婚财产分割规则得到救济。配偶经由婚姻法维度救济措施仍无法填补的损害部分,还可通过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撤销相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