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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陶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征文启事来啦

2023-08-03 11:32来源于 江西高院
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举办,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陶瓷大学承办的第二届全国陶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将于2023年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期间召开。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促进理论与实务的融合发展,现面向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文,现发布有关事项公告。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传统陶瓷行业的创新活力和创新潜能,助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举办,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陶瓷大学承办的第二届全国陶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将于2023年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期间召开。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促进理论与实务的融合发展,现面向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主题为:传承与创新·陶瓷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征文包括研究论文和案例分析,研究论文参考选题如下:

  1.陶瓷领域老字号保护问题研究;

  2.“景德镇制”地理标志保护问题研究;

  3.陶瓷产业数字化中的商标保护问题研究;

  4.陶瓷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5.陶瓷版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编写的案例分析原则上为2020年度以来生效的可予公开的陶瓷知识产权案件,可以是个案分析,也可以是类案分析。

  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

  征文要求

  1.论文可以围绕上述选题开展研究,也可以围绕主题自拟选题。

  2.来稿应政治导向正确,反映较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是作者原创的研究成果,且未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

  3.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案例分析不少于4000字。稿件附300-500字的内容摘要,并有规范的注释、标注和参考文献。

  4.文末请注明“论坛征文”,以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箱等。

  5.研究论文的格式参照附件《征文规范》,案例分析的格式参照附件《案例分析规范》。

  投稿方式

  请将征文稿件电子版发送至:jdzzcft@163.com;邮件名称按照以下格式命名:“论文/案例分析+姓名+单位+稿件名称”。

  联系人:胡志勇;

  联系电话:0798-2629893。

  征文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文稿件进行评选,同时向获奖作者给予奖励和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论坛。

  本征文启事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日

  附1:征文论文规范

  一、字体:全部文字用宋体。

  二、字号:标题,小二号;脚注,五号;其它文字,小四号。

  三、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为3至6个。

  四、注释体例:

  (一)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脚注序号,采用每页重新编号方式。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涂书田书,第69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附2:征文案例分析编写规范

  一、文章原则上需有标题、裁判要旨、案号、案情、审判、评析六部分;如果裁判理由部分已经论述很充分,也可简写评析部分;

  二、标题需准确、简洁,亮明观点;标题尽量不超过20个字,如案件有多个法律焦点,可针对主要焦点编写标题;

  三、裁判要旨需针对案件最主要的焦点问题编写,约300字;

  四、案号需完整;两审或再审、重审案件,需标明所有案号;

  五、案情情节需完整,需有案情发生经过、当事人诉求,若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须做化名或隐名处理;

  六、各审级的裁判部分理由与裁判主文需分段编写;上诉、再审诉求及其简单理由需分段编写;

  七、评析部分要针对案件的全部或者主要法律焦点,充分体现法官裁判的法理依据和思维过程,也可写出对其他同类案件的指导参考作用,以展示法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理解能力;

  八、引用图书、期刊文章或者报纸上作者观点,以及法院裁判文书需要注释的,采用脚注,格式参照前述论文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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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 674
    54
    兔山2021.04.16
    34

    热点、精专,关注

  • 7
    34
    匿名用户2020.03.14
    95

    很好的文章

  • 258
    51
    小财神2021.03.4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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