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二〇二二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佟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龚玉梅出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主持。
会上,张志成司长介绍了2022年度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他指出,2022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法治根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筑牢知识产权领域安全屏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满意度得分达到81.25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白皮书从5个方面介绍了2022年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展,并附多个专栏集中展示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
一是保护成效方面,全链条保护不断强化,各方面工作效果显著。2022年,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工作,做深做实知识产权检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多个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专利、商标、版权、奥林匹克标志、植物新品种、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以及海关、网络市场等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强化保护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加强商标、专利等执法指导,健全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建设。
附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丁广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新发展阶段,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全面、严格、协同保护知识产权,努力为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法治环境。
一是全面强化专利技术类审判,激励保障科技自立自强。去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6165件,其中专利案件、技术合同纠纷数量持续上升,专利民事一审案件同比增长23.25%,技术合同一审案件同比增长5.55%。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人民法院依法全面维护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合法权利,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大力促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创新,服务保障新经济新动能。比如,为推动制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落实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审理35起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涉及治疗骨质疏松、白血病等方面关键药物。比如,在两起“蜜胺”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关联案件中,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合计2.18亿元,切实体现大力保护科技创新的司法导向。
二是准确适用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证据规则,便利权利人维权。注重提高证据保全审查的效率,及时有效固定侵权证据。合理分配知识产权侵权的举证责任,明确对于人民法院依法要求提交有关证据的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可推定权利人相关主张成立。比如,为加强种业创新的保护,在“彩甜糯6号”玉米种子案中,尽管缺少行业鉴定标准,人民法院结合玉米育种规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认定杂交玉米品种与亲本品种的亲子关系,有效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三是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力遏制侵权行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和代价,让侵权人得不偿失。比如,2022年,上海浦东法院审理25起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案件;江苏法院审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案件97件,同比增长21.25%;深圳中院在29起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累计判赔金额达1.69亿元。
四是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惩处严重侵权行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涉种子犯罪行为的刑事惩处力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突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导向。适应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变革,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和认定新型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有力打击利用新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比如,在罗某洲、马某华等有关假冒蓝牙耳机的案件中,对在手机等移动数字设备上通过信息传感和智能化识别的方式显示和假冒他人商标的新型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了刑事制裁。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问3:白皮书介绍了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效,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请您介绍一下2022年执法工作情况,下一步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有什么考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 佟波: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专利等领域违法行为,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
一是重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创新环境。针对权利人反映强烈的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加大违法线索摸排力度,通过督查督办、检查调研、绩效考核等手段,协调推动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商标、专利等领域违法案件4.35万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0余件,有力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备忘录,建立商标专利申请审查中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去年以来,共梳理出60余条涉嫌违法线索,组织14个省(区、市)集中进行查处,产生有力震慑。指导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淮海经济区、西北地区等建立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为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不断优化办案效果。坚持执法办案与制度建设并重,指导地方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不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情形,优化案件审核权限设置,加强案件研判和分类指导,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繁简分流暂行规定》,根据知识产权案件复杂程度明确相应的程序和办案要求,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充分利用有限执法资源实现更好的执法效果。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一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聚焦侵权假冒多发的实体市场、互联网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加强线索摸排和督查督办,组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依法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二是积极破解执法难题。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剖析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规律,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机制。选择基础好的地方开展试点,依托电商平台大数据资源、快递物流等信息,打通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着力铲除违法产业链条。三是不断完善保障措施。深入开展调研,针对执法中的难点堵点研究制定工作指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监督,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推进分类、精准执法,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保障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问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密切。林草的品种创新,对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有重要作用。请问,当前林草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何进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龚玉梅: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总体部署,国家林草局以林草植物新品种创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林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升级优化“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系统”,持续推进新品种权受理审查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22年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828件,授权651件,申请量同比增加27%,再创历史新高。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受理林草植物新品种申请9572件,累计授权4272件。
二是开展打击侵权专项行动,打假维权工作持续发力。去年6月,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打击侵犯、假冒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强化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为了进一步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正在修订《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目前完成了《执法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三是积极推动林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一方面大力实施林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项目。2011—2022年这12年间,国家林草局共组织实施107项林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项目,其中很多项目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上效果明显。另一方面持续推动林草植物新品种惠农工作。过去几年里,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植物新品种惠农,知识产权在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近期,我们开展了“全国林草植物新品种惠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优良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和惠农模式。
四是加大林草知识产权宣传。近些年,我们在全国知识产权周期间,同步推出“林草知识产权宣传系列活动”,包括制作《新闻2+1》林草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节目和“优良林草植物新品种巡礼”短视频,通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平台宣传中国优良林草植物新品种、林草优秀青年及女性育种者事迹,在人民网、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多个平台进行系列报道。
问5:我们注意到白皮书专门提到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同时也了解到,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2021-2022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能否请再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工作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指导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发挥调解优势。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与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互为补充,铺设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多车道”,让权利人的维权选择更加多元和便利。白皮书中也提到全国共有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700余佳,其中由各级知识产权部门指导管理调解组织达1200余家。据统计,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调解案件2万余件,其中通过线上调解1.6万余件,案件平均处理周期28天,可以在短时间内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
二是更加聚焦服务重点领域。不断满足各类市场主体需求,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专业市场、电商平台、展会等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领域,通过调解及时定分止争。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已推动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37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3823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当季通过调解平台处理调解案件8700余件。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正如这位媒体朋友提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的评选工作,发布首批10个省(区、市)的10条典型经验做法和10个案例。典型经验和案例既展示了知识产权领域纠纷源头预防、在线调解、多元化解、一站式解纷等工作成效,也是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生动实践,发布后在各地引起了积极反响。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统筹,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更好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
问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强调要抓紧诉源治理,要主动纳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我们想知道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是如何加强诉源治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丁广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工作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还有张军院长十分强调“抓前端,治未病”。
在知识产权司法领域,人民法院: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深化落实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全国30个地区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入驻调解组织、调解员持续增长。去年,人民法院委派诉前调解纠纷9万余件。针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上海、福建、海南三家高院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立仲裁与调解机制。比如,去年上海法院委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涉外案件调解率超过40%,化解纠纷、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的效果显著。
二是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促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显著提升。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调解工作,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2022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结案44155件,调解结案率9.6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调解结案率都超过20%,创历史新高。
三是坚持协同联动改革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不断优化。我们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协作,探索专利行政确权和法院侵权纠纷审理同步进行,有效缩短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提升保护效果。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深化各部门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中的合作。在数据产权保护、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联合调研和业务交流,共同推动法律政策完善。
四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知识产权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针对知识产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等作用,将审判结果转化为治理成果。比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个别经营者在餐饮外卖平台注册网络店铺时可能冒用、盗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营业执照的情形,向餐饮外卖平台发送关于改进网络用户实名认证审核机制流程的司法建议,促进规范网络外卖食品行业秩序。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向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出司法建议,将9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12人列入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促进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江苏法院针对涉食品、药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发放“从业禁止令”近百份。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领域诉源治理,在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以公正与高效的司法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