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四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窗口布局,方便广大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五批商标业务窗口,2023年4月18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批准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福州自贸区受理窗口,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五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6日
杜颖:“得形忘义”还是“重义轻形”?——功能聚合类商品类似性判定的困境纾解
附判决┃美上诉法院认定:AI自主生成作品不受版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