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四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窗口布局,方便广大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五批商标业务窗口,2023年4月18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批准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福州自贸区受理窗口,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五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6日
许常海:《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陈锦川:从“爱国者”商标侵权案看商品类似性判定的“形”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