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提出,推进流通领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探索建立流通领域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查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分析市场结构,依法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区不得要求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在本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不得对未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的连锁经营企业在给予补贴补助等惠企政策时采取歧视做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良性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立健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规自律机制,促进流通企业合规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经贸〔202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3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建设方案,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规划》明确的重要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规划》细化提出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举措,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舆论引导,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