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国家市监总局:进一步细化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再次征求意见

2020-09-29 00:00来源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加强对官方标志的保护,规范官方标志保护程序,9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了《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于使用与官方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和罚款。
本文共计2735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