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立信公司与苹果公司在5G专利许可谈判中意见不一。当地时间10月4日,爱立信公司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宣告性裁定,即爱立信在与苹果公司进行的专利许可谈判中确实遵循了FRAND原则。
爱立信在起诉书中称,目前双方的谈判存在争议,主要涉及苹果在其设备中使用5G标准必要专利技术应支付多少专利使用费问题。爱立信认为,根据苹果公司的一贯作风,其可能会提起诉讼,因此希望法院介入,在苹果提起相关诉讼前取得进展。
爱立信表示,在首次就5G专利许可协议举行谈判前,苹果公司就公开将供应商的许可计划标记为具有歧视性,认为专利许可费率违反了FRAND原则,并公开质疑爱立信是否会根据 FRAND条款进行许可。“尽管苹果从iPhone以及其他设备销售中获得了可观的收入,但作为降低标准必要专利价值和减少苹果特许权使用费的全球战略的一部分,苹果历来拒绝爱立信和其他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的许可提议。”
2017年3月,爱立信公开披露其5G/NR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即5G/NR多模手机的费率为5美元/每部,而某些低价设备每部5G手机至少收费2.50美元。
据悉,两家公司于2008年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苹果获得授权使用爱立信的2G和3G基本专利。2015年,苹果和爱立信又进行了一次全球交叉授权,协议涵盖了2G、3G和4G的标准必要专利。
爱立信称,其于2020年底再次与苹果进行谈判,以期达成新的交叉许可协议。在会谈期间,苹果坚持自己在许可方面的承诺,并公开声称爱立信的做法违反了FRAND原则。
作为宣告性裁决的一部分,爱立信希望法院确定其遵守了标准制定组织3GPP和ETSI规定的所有义务。
附起诉书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