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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500万元!平台以“用户许可”为名迁移个人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5-07-07 10:27来源于 深圳中院
本案聚焦互联网平台以“用户许可”为名迁移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明确互联网平台对其收集整合的用户数据享有竞争性利益,精准界定平台之间数据迁移行为的正当性评价因素,即是否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以及第三方平台获取数据后续的使用目的、方式和行为效果,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推动数据治理现代化,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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