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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工程师冒充供应商在广东窃取技术被判三年,罚款100万元

2020-08-20 00:00来源于 人民法院报
揭阳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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