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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曼海姆分庭向三星、中兴发出和解提案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2026年5月13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就三星电子诉中兴通讯及其欧洲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正式发布法院命令。该命令由审判长Tochtermann、报告法官Böttcher、法官Gillet及技术法官Loibner联合签发,为双方提供了两套全球专利纠纷一揽子和解方案,同时给出调解备选路径,并要求双方最晚于2026年5月31日就提案反馈意见。

  作者: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2026年5月13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就三星电子诉中兴通讯及其欧洲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正式发布法院命令。该命令由审判长Tochtermann、报告法官Böttcher、法官Gillet及技术法官Loibner联合签发,为双方提供了两套全球专利纠纷一揽子和解方案,同时给出调解备选路径,并要求双方最晚于2026年5月31日就提案反馈意见。

  曼海姆地方分庭在命令中提出两项和解方案供双方选择:

  方案一:依照UPC_CFI_850/2024案D-FRAND 20号证据条款签订交叉许可,三星向中兴支付6.4亿美元 FRAND 平衡款,许可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方案二:依照UPC_CFI_850/2024案C-FRAND 27号证据条款签订交叉许可,三星向中兴支付7.3亿美元 FRAND 平衡款,许可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

  上述两个数字并非凭空而来。在制定和解方案时,曼海姆地方分庭参考了多国法院近期就双方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作出的判决:英国高等法院2026年5月1日判令三星需向中兴支付3.92亿美元,作为双方2021年专利许可协议续展的 FRAND一次性平衡付款;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则认定,中兴提出的7.31亿美元、六年期许可报价符合FRAND原则;德国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2026年4月30日裁定建议6.4亿美元一次性付款。

  考虑到双方分歧由来已久,法院在提出直接和解方案的同时,建议若双方仍无法自行达成一致,可依据UPC程序规则第295(d)条,共同申请中止案件UPC_CFI_847/2024及UPC_CFI_189/2025的审理,并将争议提交UPC专利调解与仲裁中心(PMAC)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的结果可由合议庭依规予以确认,当事人还可享受《程序规则》第370.9(c)条规定的费用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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