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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裁定┃戴森诉追觅案落槌!专利禁令扩至追觅新品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6年03月09日

2026年3月6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就戴森(Dyson)与追觅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德国Teqphone GmbH、瑞典 Dreame Technology AB 等及欧盟授权代表 Eurep GmbH 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两项关键裁定:其一,驳回追觅上诉,支持戴森的临时措施申请,将扩大针对EP 3 119 235号欧洲专利的侵权禁令覆盖范围;其二,中止涉及西班牙辖区的追觅相关诉讼及针对Eurep的全部诉讼,就4个欧盟法律解释问题提请欧盟法院(CJEU)作出初步裁决。

  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2026年3月6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就戴森(Dyson)与追觅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德国Teqphone GmbH、瑞典 Dreame Technology AB 等(以下统称“追觅”)及欧盟授权代表 Eurep GmbH 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两项关键裁定:其一,驳回追觅上诉,支持戴森的临时措施申请,将扩大针对EP 3 119 235号欧洲专利的侵权禁令覆盖范围;其二,中止涉及西班牙辖区的追觅相关诉讼及针对Eurep的全部诉讼,就4个欧盟法律解释问题提请欧盟法院(CJEU)作出初步裁决。

  该裁定围绕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侵权认定禁令范围三大核心问题展开。

  在专利权利要求解释方面,上诉法院对涉案专利核心特征“槽由壁的第一端与第二端重叠形成”(权利要求1.6)的解释作出重要澄清。法院指出,一方面,在解释涉及结构元素的权利要求时,不仅应考虑相关结构的功能,还必须结合专利说明书及附图所披露的物理结构和空间配置;另一方面,权利要求的解释亦不能仅依赖字面含义,说明书和附图应作为常规解释依据,而非仅在存在歧义时才被引用。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重叠”的判断方式,法院认为应从“大致垂直于壁第一端外表面”的视角进行判断,而非追觅主张的“径向视角”。同时,法院进一步明确,该特征并不要求重叠部分具有最小长度,且“壁端部”是指界定流体出口纵向槽边界的结构,单一壁结构可以存在两个以上重叠端部,从而否定了追觅关于“壁最多只能具有两个重叠端部”的抗辩。

  在侵权认定上,上诉法院维持了汉堡地方分庭关于追觅旧款产品侵权的初步认定,即“Dreame Airstyle”和“Dreame Pocket”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同时,上诉法院对一审关于新款产品的判断进行了纠正。法院认为,“Dreame Airstyle Pro”和“Dreame Pocket Neo”等新款产品虽然采用壁上开孔式流体出口结构,但开孔边界处的壁端部仍然形成权利要求1.6所规定的重叠结构,因此同样符合专利技术特征。对于在诉讼期间新增被指控的最新款产品“Dreame Airstyle Shine Multi Hairstyler”和“Dreame Pocket Pro”,法院认为其技术特征与前述新款产品在实质上相同,且追觅未提出足以排除侵权的有效抗辩,因此认定这些产品同样具有较高的侵权可能性。此外,上诉法院还确认戴森在诉讼过程中补充针对最新款产品提出侵权主张属于程序上可接受的行为,认为该补充未超出合理期限,也未不当限制追觅的抗辩权利。

  在禁令范围上,上诉法院对《统一专利法院协定》(UPCA)第62条第1款及第25条第a项的适用进行了说明。法院指出,上述条款并未要求禁令仅限于侵权方已经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只要存在专利侵权事实,即可合理推定存在继续或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风险。因此,上诉法院认为戴森请求的禁令范围并不存在“过度宽泛”的问题,并据此将禁令扩大至追觅相关新型号产品。

  与此同时,上诉法院认为本案部分争议涉及欧盟法律的解释问题,且目前缺乏明确的判例指引,因此决定中止两部分诉讼程序并向欧盟法院提请初步裁决。

  相关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其一,在第三国企业非UPC成员国(如西班牙)被诉实施欧洲专利侵权、而欧盟成员国企业被诉为该侵权行为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况下,是否可能出现“不可调和的判决”,从而依据《欧盟管辖权条例》(Regulation 1215/2012)第8条第1款及第71b条第2款确立UPC对相关侵权行为的管辖权;其二,当第三国企业通过统一多语言网站在欧盟多个国家(包括非UPC成员国)销售涉嫌侵权产品时,UPC是否可以依据同一条例第71b条第2款,对该企业针对非UPC成员国的侵权行为行使跨境临时措施管辖权,以及该企业利用UPC成员国中介服务的事实是否会影响管辖权判断;其三,Eurep作为追觅在欧盟的授权代表,根据《欧盟产品安全条例》(Regulation 2023/988)及《欧盟市场监督与合规条例》(Regulation 2019/1020)承担合规义务,其法律地位是否属于《欧盟知识产权执法指令》(Directive 2004/48)第9条第1款a项所规定的“中介”,从而使法院能够对其发布侵权禁令。

案件背景

  2025年5月2日,戴森向UPC汉堡地方分庭提出临时措施申请,主张追觅旧款及新款美发产品侵犯其专利,请求法院禁止相关产品在UPC辖区及西班牙销售(案号:ACT_20368/2025);

  2025年8月14日,UPC汉堡地方分庭认定追觅在欧洲销售的“Dreame Airstyle”“Dreame Pocket”侵犯了戴森的欧洲专利EP 3 119 235,但认为新款产品的开孔式流体出口不构成专利限定的“重叠结构”,未支持对新款产品的禁令;禁令范围覆盖UPC辖区所有被告,西班牙辖区仅针对追觅国际和Eurep,同时设定每项违约行为最高25万欧元的重复处罚((案号 UPC_CFI_387/2025);

  2025年9月,戴森与追觅双方均不服判决,同时提出上诉,案号分别为APL_35434/2025与APL_35749/2025,涉案专利为EP3119235;

  2025年9月15日,戴森向统一专利法院(UPC)汉堡地方分庭正式提起针对追觅的专利侵权诉讼(案号:ACT_36443/2025)。

  附裁定1:




















  附裁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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