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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最高法院在OPPO诉诺基亚案中再次明确中国对SEP全球许可费具有管辖权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知产财经获悉,2022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OPPO诉诺基亚全球许可费争议作出管辖权终审裁定,驳回诺基亚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

  知产财经获悉,2022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OPPO诉诺基亚全球许可费争议作出管辖权终审裁定,驳回诺基亚的上诉请求,维持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

  这是继OPPO夏普案之后,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再次明确中国法院对SEP全球许可费争议的管辖权,同时也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首次就5G全球许可争议表明立场,对构建与我国5G实力相匹配的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规则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内外尚未有法院就5G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费作出过判决,中国法院如能更进一步,率先在本案中作出裁判,势必会成为涉及5G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判定的里程碑案件,或将对5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经审查认为,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及原审法院初步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中的争议焦点为原审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具体涉及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中国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二是如果中国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原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是否适当;三是如果原审法院具有管辖权,其在本案中是否适宜对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在全球范围内的许可使用条件作出裁判。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为,中国是涉案标准必要专利的主要授权地、许可使用协议磋商地、可合理预见的缔约后合同履行地、主要实施许可地之一,与本案纠纷具有相当密切的地域联系,中国法院对本案具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其中,标准必要专利主要实施地的人民法院,与纠纷具有适当联系,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也相应可以审理涉案民事争议即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条件问题。

  附裁定(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PDF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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