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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执行美国法院5.2亿元判决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pfray获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执行了圣马特奥法院的判决(该判决最终于2019年成为终局判决),这标志着中国法院首次基于互惠原则执行了美国判决。

  翻译人:叶许乐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pfray获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执行了圣马特奥法院的判决(该判决最终于2019年成为终局判决),这标志着中国法院首次基于互惠原则执行了美国判决。

  在2016年7月发布的JingAo v.Chint案的裁决(案号:502381)中,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命令被告向原告赔偿7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2亿元)。中国被告被裁定必须以押金或保证金的形式支付款项,以避免原告胜诉时出现任何不确定性。

  经过加州和中国的上诉程序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裁定,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外国判决需具有终局性方可被承认),该美国判决无法执行。

  在本次执行中,无锡法院阐明,实际判例足以满足互惠要求,这显著降低了执行来自美国等与中国没有双边条约的司法管辖区判决的门槛。

  法院还收窄了对“公共利益”的解释:尽管被告辩称美国裁决违反了中国的监管规范,但无锡法院认为,不会因法律体系或经济规则的差异而拒绝执行外国判决。法院还驳回了被告关于欺诈的抗辩,强调其不会重新评估已在国外裁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该裁决可能对未来UPC关于担保金的决定产生影响,上个月,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CoA)的第一庭推翻了下级法院在JingAo 诉 Chint太阳能电池专利纠纷案中拒绝提供担保的裁决。这一裁决源于对UPC诉讼费用令在中国实际可执行性的疑虑。该裁决认为,对位于欧洲经济区(EEA)以外的当事人执行判决可能存在困难,而欧盟法律则保证了判决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之间的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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