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文 知产财经
3月19日,Foss Patents博客发表了一篇名为“OPPO, others stand to benefit from Lenovo's resounding UK FRAND victory over InterDigital: experts' selectivity, excessive discounts, conduct-based arguments fail to persuade judge”[1]的评论文章,分析了英国法院为何认为InterDigital所主张的费率不合理;该案又是如何利好诸如OPPO等实施人的;以及为何InterDigital很难通过上诉推翻该判决等。
如前文InterDigital诉联想案速读┃英国法院不支持权利人的“超FRAND费率”主张[2],Foss Patents博客作者同样认为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这份判决可能是InterDigital截止到目前遭遇的最大滑铁卢,也可以说是SEP许可人遭遇的重大挫折之一。
但对于实施人,这无疑是一份利好的判决。往近了说,对于同样在英国有FRAND费率纠纷的实施人OPPO,该判决是个有利的方向——OPPO在过往许可中表现出的被许可意愿要比联想高得多;该判决也可能有助于苹果在与Optis/Unwired的英国诉讼中取得优势。
从长远来看,该判决究竟会有多大的影响,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诉法院的决定,要看InterDigital能否在上诉中推翻Mellor法官对其专家意见可信度的判断。Foss Patents博客认为,InterDigital在上诉中翻盘的可能性很小。
虽然判决要求联想一次性向InterDigital支付包括过往在内的专利许可费1.387亿美元,但论到单台专利许可费,InterDigital的郁闷是显而易见的——法院判定的0.175美元单台许可费,仅略高于联想所报的0.16美元,以及略高于InterDigital所寻求的单台许可费0.498美元的三分之一。
一审中,从法官对可比协议的认定上可以看出InterDigital及其专家在费率主张上出现了重大失误。InterDigital的专家证人选择的可比协议仅约占InterDigital许可业务的2%,而联想选择的许可协议约占InterDigital许可业务的98%。在一个专家意见对判决金额有重大影响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司法管辖区,专家提出一个中间方案将是比较保险的策略。在本案中,InterDigital专家证人的选择无疑是极端的,法官认为,那些仅需要小许可人支付的高费率不应成为本案的可比费率。
Mellor法官指出,他并不是在指责InterDigital的务实和商业导向,即向三星公司提供巨大的折扣激励,以便与他们达成交易——要知道InterDigital从与三星的许可交易中获得的收入约占到其全部收入的四分之一。InterDigital的定价策略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但与FRAND中的non-discriminatory无歧视有关。
由司法机构裁定一个全球FRAND费率,如果实施人不接受该费率就将面对禁令制裁,这曾经是很受权利人欢迎的解决费率纠纷的方案,英国法院也曾是权利人青睐的司法管辖区。这次的判决不仅仅是InterDigital的滑铁卢,也是SEP权利人的重大挫折,该案不仅会影响到InterDigital本身,还使得其他FRAND费率诉讼中的SEP权利人变得紧张,比如正在与OPPO、vivo打FRAND费率诉讼的诺基亚。在InterDigital诉联想案之后,SEP权利人,尤其是那些想要寻求“超FRAND费率”的权利人,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司法确定FRAND费率这一方案并慎重选择司法管辖区,至少现在看来英国法院不再是权利人的舒适区。
注释:
1.http://www.fosspatents.com/2023/03/oppo-others-stand-to-benefit-from.html
2.https://www.ipeconomy.cn/index.php/index/news/magazine_details/id/6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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