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坚决贯彻院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始终秉持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统筹协调理念,守正创新、履职尽责,在提升审判质效、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37篇案例入选全国及省级典型案例,其中,1起涉及算法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数据库,1起案例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1起案件入选“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3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组织拍摄的《最是姑苏繁华景——商业标识篇》荣获202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金法槌奖”微视频三等奖。法庭获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4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苏州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276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一二审实体案件共计8184件,诉前证据保全等程序类案件共计70件,行政非诉执行司法审查案件22件),同比增长22.7%,审结8020件,同比增长25.6%。全市新收案件中,民事案件8060件,同比增长23.2%,刑事案件107件,同比减少3.6%,行政案件17件,同比增长13.3%。审结案件中,民事案件7806件,同比增长26.1%,刑事案件106件,同比增长3.9%,行政案件16件,同比增长33.3%。与苏州知识产权法庭2017年成立之时相比,2025年苏州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增长114.4%,结案数量增长126.0%,均创历年新高,知识产权收结案连续九年实现良性循环。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29件、审结1369件。新收技术类及垄断案件1036件,占新收案件总数77.95%,是法庭2017年揭牌成立以来新收技术类案件的最高占比。在新收技术类案件中,疑难复杂、关键小众类型的案件增长态势明显,其中技术秘密纠纷新收46件,同比增长64.3%;垄断案件由2024年的1件增长至9件。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激发创新动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妥善审理涉5G通信、芯片设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医疗仪器等高新技术案件1091件。审结涉“数字核酸扩增定量分析仪”发明专利侵权案,避免国内唯一慢粒白血病融合基因检测产品停产,兼顾产业发展与患者权益。审结涉“磁悬浮轴承”技术秘密及专利权属案,合理划定商业秘密与专利保护边界。妥善处理新型数据知识产权纠纷,适用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保护专条”规制数据“搬运”行为。高效审结“香雪”栀子花、“开科源8号”大豆等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为种业振兴和粮食安全提供司法支撑。
二是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加强涉人工智能、网络游戏可版权性问题研究,审结全国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件,明确简单提示词生成内容不具有独创性。审结“三国志幻想大陆”游戏著作权案,认定玩法规则具体表述可受保护。合理界定网络平台侵权责任,认定在具备治理能力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侵权内容的头部平台,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一揽子化解覆盖32个省份500余家门店的涉“野兽派”原创作品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三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知产案件审判,打造国际诉讼优选地。审结全国首例适用外国法对域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予以规制的案件,确立“权利认定-责任划分”二元法律适用规则,护航企业出海。在涉“心输出量测量仪”高端医疗设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依法严厉规制跨国商业合作中的“搭便车”行为。公正审理涉台专利权属纠纷系列案,为两岸技术合作提供了司法保障。博世、新百伦、斯托克、亚玛芬等多家跨国公司专程致信致谢,公正裁判有效增强外资在华投资信心。
(二)维护公平竞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品牌保护。在“施耐德”“小米”“洁柔”等案件中按需认定驰名商标,促进知名品牌培育。在“Stokke”成长椅案中对兼具功能性与审美性的产品形状装潢予以保护。在涉“哈啰”商标及服务名称案中明确经过长期使用的服务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共享经济创新企业提供了维权范例。
二是打击恶意侵权。以鼓励诚信经营为导向,在“茅台”“荣耀”“泰科”等恶意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让恶意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妥善审结涉国际知名面料品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针对恶意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4500万元。深入研究损害赔偿计算规则,分别就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的计算标准进行深入调研,2篇成果发表于《人民司法》。
三是倡导诚信诉讼。将规制权利滥用、虚假诉讼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审结涉“可爱多”品牌不正当竞争案,认定抢注商标及后续平台投诉、行政举报、民事诉讼、提起商标异议等一系列行为构成权利滥用。在涉“葛伍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于被告诉讼中多次作不实陈述、提交虚假审计报告、报关协议等证据的行为予以司法惩戒。在“旭瑞达”案中认定原告恶意注册商标起诉构成权利滥用,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深化机制创新,提升整体保护效能
一是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发挥“一基三面”技术调查官制度作用,完成第6批人员轮换,技术调查官年度内提供技术咨询472次,同比上升18.9%,出具书面技术咨询意见194份,同比上升71.17%。完善“一官二员”制度建设,技术型人民陪审员参与400余件技术类案件审理,助力事实查明与纠纷化解。
二是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举办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主题活动,新增11家企业入库“法企对接平台”。提升“苏知和合坊”多元解纷品牌效能,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服务。组织干警参与十余场前沿司法座谈,覆盖科创型企业百余家,精准满足前沿企业解纷需求。多元解纷相关经验刊载于江苏省委主办的《群众》期刊。昆山法院与昆山市监局构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
三是发挥保全制度效能。在涉“旺旺”商标侵权案中,在一审判决后及时采取行为保全,避免侵权损害后果在后续诉讼中持续扩大,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制定出台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保全工作指南,细化审查实施流程,提高司法保护效率。通过“以审促调、以保促执”工作方法一揽子化解“始祖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集中审查、择案裁定财产保全,引导12名被告共同支付高额和解款项。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提质增效基础
一是坚持以学增智。加强政治学习,开设党风廉政讲座、召开条线会议进行廉政教育、加强条线培训纪律管理,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深化业务学习,以“苏知悦学坊”研学品牌为核心阵地,全年围绕发改案件评析、专利侵权判断规则等主题举办7次集体研学活动,组织全市知产条线干警开展2期专题研学,邀请全国知名学者讲授司法保护疑难问题。
二是坚持调研赋能。坚持“调研是更高层次审判”的理念,承担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课题获评苏州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同时入选全省法院重点课题。1篇调研文章获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二等奖,苏州中院系唯一获奖的司法单位。6篇案例与调研成果刊发于《人民司法》或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干警全年先后参加各类学术研讨、法治讲座共计20余场。
三是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积极组织辖区内吴中法院申报并获批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目前苏州拥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9家,数量全省第一。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3次,通过导师带教、驻庭跟案学习、旁听法官会议等方式,指导新增管辖权法院开展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基层法院月度简报制度,统筹推进非正常批量诉讼治理。实施发改案件沟通机制、“一案一表”逐案反馈制度及基层联系点制度,确保全域审判质量同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