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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分析|刘蕊:数字时代网络平台商标侵权新样态引发的新问题

来源于 知产财经 2025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25年2月20日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数字时代的发展,侵权样态更加复杂和隐蔽。我们认为应从平台整体的商业模式、行为链路、获益的本质来看待网络平台的行为定性和恶意程度。对于互联网平台积极主动通过设置专门的专栏、功能、活动诱导以及对外的引流宣传等方式,鼓励、促进用户的侵权行为,其与平台的用户共同分成、共同获益,应该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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