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析报告
为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深化司法大数据挖掘利用,展示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本次分析报告围绕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对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态势进行解读。
2020年,浙江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6594件,审结27377件。其中,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327件和25053件,民事二审案件1653件和1736件,民事再审案件(含申诉)72件和61件。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74件和463件,对818人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32件,审结24件,同时审查执结了一批涉知识产权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一、从案件数量来看,民事案件收案量连续第二年出现负增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持续增长。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从2019年的27706件下降至24327件,降幅明显,这既有疫情的因素,也是诉源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的结果,特别是涉KTV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下降逾六成,对总体案件数量的下降起了主要作用。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连续第二年上升,同比增长36.99%,刑事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收案量从2019年的24件上升至32件,同比上升33.33%。
二、从民事案件类型看,著作权案件占比仍最大,特许经营案件同比升幅最高;从刑事案件类型看,涉商标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占绝对多数;从行政案件类型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涉商标及专利两类。
在新收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13207件,占54.29%,同比下降21.56%;商标权案件5877件,占24.16%,同比上升11.82%;专利权案件3887件,占15.98%,同比下降8.46%;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案件475件,占1.95%,同比上升10.98%;特许经营案件621件,占2.55%,同比上升12.30%;技术合同案件88件,占0.36%,同比下降16.98%;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72件,占0.71%。
在新收的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213件,占44.94%,同比上升26.7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95件,占41.14%,同比上升71.0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53件,占11.18%,同比上升8.16%;侵犯著作权罪案件11件,占2.32%,与去年持平;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2件,占0.42%。生效被告人818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50人,占18.34%;不满3年有期徒刑140人,占17.12%;拘役2人;管制、缓刑、单处罚金及免刑526人,占64.30%。
在新收的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中,商标权案件22件,专利权案件6件,分别占68.75%和18.75%。另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其他知识产权案件各1件和3件。在审结的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中,原告撤诉9件,驳回起诉1件,驳回诉讼请求12件,撤销行政行为2件。
三、从专利民事案件类型看,三类专利案件数量均有所下降。
在新收的3887件一审专利民事案件中,专利权属、专利合同等案件124件,占3.19%。专利侵权案件3763件,其中发明专利案件313件,占8.32%,同比下降18.49%;实用新型专利案件806件,占21.42%,同比下降22.05%;外观设计专利案件2644件,占70.26%,同比下降3.29%。
四、从地区分布看,案件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等经济较发达地区。
2020年收案数量最多的三个地区仍然是杭州、宁波、金华,其中杭州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363件,占全省收案总数的一半以上。收案数量最少的三个地区为衢州、丽水、舟山。
2020年,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102件,同比下降36.38%,其中专利案件1174件,跨区域案件877件,占新收案件总量的41.72%;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48件,同比上升18.05%,其中专利案件1109件,跨区域案件1141件,占新收案件总量的69.24%。
与上一年相比,杭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的收案数实现负增长,特别是衢州、金华降幅明显,同比分别下降62.60%、33.31%;温州、湖州同比分别增长36.16%、32.26%,此外,宁波、丽水的收案量也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各地区法院近三年的一审案件收案数的对比情况显示,宁波、丽水逐年上升,绍兴、金华、台州呈逐年下降趋势。
五、从涉外因素看,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呈总体平稳态势。
2020年新收和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291件、1272件,同比分别下降5.56%、18.62%。在新收案件中,涉港澳台案件505件。在涉外案件中,涉韩案件最多,共241件,其次为涉英案件,共210件。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类型看,商标权案件688件,占53.29%;著作权案件446件,占34.55%;专利权案件122件,占9.45%;此外还新收涉外不正当竞争及其他案件共35件。
六、从涉网因素看,涉网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上升。
2020年新收和审结涉网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289件、18108件,同比均上升0.08%,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总体收结案均下降的情况下保持了增长趋势。在新收的涉网案件中,著作权案件数量最多,共10443件,占涉网案件总数的60.40%。从涉网案件占各类案件的比重来看,涉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占比最高,占不正当竞争案件总数的87.16%,其次是涉网著作权案件,占著作权案件总数的79.07%。
七、从诉源治理情况看,进入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二审案件可调撤率74.97%,同比上升0.44个百分点,各地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尤其是加大了诉前委派调解的力度,成效显著。立案前进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总量为24240件,是2019年的2.17倍,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为7714件,调解成功率为31.82%。立案后进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总量为3875件,同比下降35.92%,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为1826件,调解成功率为47.12%。共通过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案件9540件,同比上升55.96%。
八、从判决赔偿数额情况看,大额判赔案件明显增多。
2020年一审诉请500万元以上的案件229件,同比增长27.93%,其中一审诉请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62件,与去年持平。诉请总标的额62.75亿元,同比下降33.88%。在以判决形式审结的案件中,共有79件案件判赔额超过100万元,同比上升11.27%。
九、从案件临时措施采取情况看,申请得到支持的比例较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得以发挥。
2020年新收和审结的申请诉前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案件均为39件,与2019年申请诉前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收结案量相比分别下降27.78%、23.53%。在审结的申请诉前临时措施案件中,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13件,均得到支持;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案件6件,5件得到支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20件,16件得到支持。支持申请诉前临时措施与侵权诉讼案最终侵权定性一致的共30件,占88.24%。
新收和审结的申请诉中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案件为1181件、1210件,同比分别上升13.01%、25.39%。在审结的申请诉中临时措施案件中,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的案件123件,95件得到支持;申请诉中行为保全的案件220件,74件得到支持;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案件867件,816件得到支持。支持申请诉中临时措施与侵权诉讼案最终侵权定性一致的共856件,占86.90%。
虽然申请诉前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案件数量出现下滑,但是申请诉中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案件出现上升,尤其是行为保全案件总量由2019年的29件上升到2020年的226件,说明行为保全制度在快速制止侵权方面的作用受到重视。
十、从审判质效数据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结案率85.75%,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3.93%;二审结案率88.30%,正常审限内结案率83.76%。平均一审审理周期为94.57天,平均二审审理周期为88.48天。以案由划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的一审审理周期最短,专利权纠纷的二审审理周期最短。
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自动履行率为71.15%,同比下降1.79个百分点,但是高出整体民商事案件21.58个百分点,较好地实现了立审执兼顾的目标。服判息诉率为93.52%,同比上升4.84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为0.18%,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呈现出“调撤率高、履行率高、发改率低”的良好态势。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当庭宣判率28.98%,同比上升19.6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