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产财经从美联社获悉,美国最高法院就“推特、脸书、谷歌等平台是否应对恐怖袭击负责”之诉中作出裁决,认为社交媒体不应对恐怖袭击负责,因为联邦法律赋予社交媒体公司有免于因用户发布的内容而被起诉的豁免权。
2017年,阿卜杜勒卡迪尔·马沙里波夫代表伊拉克和叙利亚伊斯兰国(ISIS),对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雷纳夜总会实施了恐怖袭击。马沙里波夫杀死了纳瓦拉斯·阿拉萨夫和其他38人。阿拉萨夫的家人随后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2333条提起诉讼,该反恐法案(ATA)条款允许“受伤的美国国民……因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原告没有直接根据2333(a)起诉ISIS,而是援引2333(d)(2)起诉世界上最大的三家社交媒体公司——脸书、推特和谷歌——协助和教唆ISIS,因此应对受害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就平台的一些特性达成了共识:来自世界各地的数十亿人活跃在该三大社交媒体上,并每天上传大量内容;社交媒体通过在该内容上或其附近放置广告来从中获利,并使用“推荐”算法,根据有关使用、广告和被观看内容的信息来匹配内容、广告和用户。算法可以将任何内容与任何更有可能查看该内容的用户相匹配,并且平台在上传前对内容几乎没有前端屏蔽措施。
因此,原告认为,多年来,这些大型社交媒体公司在知情地允许ISIS及其支持者使用他们的平台和“推荐”算法作为招募、筹款和传播宣传的工具;并进一步声称,在此过程中,这些公司从ISIS的推特、帖子和视频上的广告中获利。
但最高法院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源即在于1996年美国颁布的《通讯规范法案》第230条之规定,互联网平台无需为第三方使用者张贴的言论内容负法律责任;同时,允许互联网平台基于“善意原因封锁和屏蔽冒犯性内容”。虽然上诉法院最终支持了推特、脸书和谷歌的免责请求,但是对于现下争议颇多的第230条的免责范围,最高法院则没有给出答案。
“法院最终将不得不回答一些在今天的意见中避免的重要问题。关于第230条下平台豁免范围的问题很重要,在其他案件中肯定会很快出现,”哥伦比亚大学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的律师Anna Diakun在一封电子邮件声明中说。
谷歌总法律顾问Halimah DeLaine Prado则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该公司将“继续努力保护在线言论自由,打击有害内容,并支持从互联网中受益的企业和创作者。”
至少从目前看来,结果是科技行业的胜利。但最高法院还将于今年10月重新审查该判决,这引起了了谷歌和其他科技公司的警觉。“如果我们撤销第230条,那将破坏很多互联网工具。”谷歌首席律师肯特·沃克(Kent Walker)说。Yelp,Reddit,微软,Craigslist,Twitter和Facebook等公司也表示,如果这些社交媒体平台不得不担心因他们提供的建议和用户想要的推荐而被起诉,那么对工作,餐馆和商品的搜索可能会受到限制。
点击链接下载判决:https://www.ipeconomy.cn/pdf/2306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