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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判决】违法转播中超联赛,这三家公司被法院判赔50万元

2021-03-18 11:29来源于 杭州互联网法院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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