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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广西高院:2021年共受理知产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525件

来源于 广西高院 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广西法院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525件,同比增长了91.79%,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453件(一审7389件、二审999件),刑事案件64件(一审51件、二审13件),行政案件8件(一审8件)。

2021年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1年,广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水平,积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商标品牌强桂战略保驾护航,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广西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对接广西自由贸易区建设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激励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精准施策,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专项实施方案》,就全区法院落实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缩短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办结周期、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等事项,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积极推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集中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2021年8月31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挂牌成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自贸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布局,实现自贸区建设与司法保护跟进的无缝对接,为依法高效审理涉自贸区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提高广西自贸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强化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一是参与完成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领衔的改革任务,落实广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202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推进计划》各项指标,细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工作,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二是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针对近年涉KTV企业著作权纠纷案件大幅增长的实际,自治区高院先后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南宁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展开交流与座谈,就进一步加强全区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向自治区宣传部版权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加强著作权保护促进KTV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司法建议,积极为KTV行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努力做到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市场繁荣的统一。

  (三)强化壮药瑶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要认真研究加强对壮药瑶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重要批示,深入自治区中医药局等部门就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调研,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壮瑶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立足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注重加强对壮瑶医药古方、典籍、地道药材标志的司法保护,切实提升中医药特别是壮医药、瑶药知识产权司法有效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广西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不断推进广西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

  (四)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审理“三红蜜柚”植物新品种案件,严格保护国家种质资源,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品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侵权行为,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有效保障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注重保护“荔浦芋”等广西地方特色农产品、名优产品,遏制侵犯地理标志权利行为,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深入农业领域,了解新兴农业发展需求,与广西大学农牧产业发展研究院合作开设《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课程,为全区百名青年农场主在“互联网+农业+创业”的转型发展过程中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的要求,应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广西南宁举办“规范商标注册培训班”授课,保护区域品牌知识产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广西本土品牌保护,服务品牌强区建设。加大对广西知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的保护力度,助推广西本土品牌创新发展。南宁中院依法审理的涉本地多丽电器品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纠纷,准确运用商标比对规则,重拳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依法审理的涉本地“荷花”味精品牌侵害商标权纠纷,考虑重复、恶意侵权因素,从高确定赔偿数额,让侵权违法者无利可图,有效震慑不法行为。柳州中院主动与螺蛳粉行业协会开展调研座谈,助力柳州螺蛳粉特色产业品牌保护;梧州中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梧州六堡茶非遗传承人权益保护座谈会,助力梧州六堡茶香越飘越浓。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审判承担着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等重要职责,广西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强化诉源治理、智慧审判等方式,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凸显。

  (一)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广西法院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525件,同比增长了91.79%,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453件(一审7389件、二审999件),刑事案件64件(一审51件、二审13件),行政案件8件(一审8件)。全区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7406件,同比增加了92.71%,其中民事案件7350件(一审6469件、二审860件),刑事案件52件(一审40件、二审12件),行政案件4件(一审4件)。


  (二)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加强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对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版权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通知》,积极整合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努力整合司法力量、行政力量,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供更全面的救济途径,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贺州中院、崇左中院、玉林中院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协调机制,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妥善化解,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广西法院全年调解或撤诉案件共计2741件,调撤率高达32.15%。梧州中院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率高达76%。柳州中院在诉前调解阶段不仅成功化解了近500件中国音集协起诉柳州市卡拉KTV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还促成中国音集协与柳州文化娱乐协会成员达成诉前集体和解。钦州中院在审判中特别注重对于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良性引导,主动上门调解,消除抵触情绪,促使大量小商户与权利人达成一致,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三)智慧审判极大满足多元解纷司法需求。广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推广自助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开庭、云上调解等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和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桂林中院通过各种新型电子化手段完成1/3案件数量的审理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高效解决纠纷。河池中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线上调解85件,约占该院全年线上调解数量一半以上。梧州中院依托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成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48起,使当事人体会到“指尖上”解纷的便捷,极大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成效明显。广西法院始终坚持高质量审判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审判态度,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具有示范引领和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自治区高院审理的(2020)桂民终1819号长沙文和信公司诉柳州老浮桥龙虾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纠纷案入选2020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南宁中院审理的(2018)桂01民初1190号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桂0303民初638号黄晓艳与西安田小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入选2021年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五)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在发挥民事审判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刑罚威慑功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领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柳州中院依法审理了中宣部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联合督办的伊考斯网络侵犯著作权案,系全国首例终审判结的涉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著作权刑事案件。来宾两级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范某河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查获成品及半成品的中华、利群、红塔山、玉溪等14个品牌假冒卷烟共49361条,共计987.22万支,价值达781.2410万元,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彰显了刑事审判威慑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调研指导,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立足审判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规律特点以及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审判经验,做好案例指导、司法调研等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一)实务研究稳步推进。高度重视实务理论调研工作,不断促进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积极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证支持。针对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制造、销售、使用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概念及界定、侵权责任承担存在较大争议、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思路和规则的实际,申报2021年度全区调研课题——《建设工程中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研究》。南宁中院撰写的《探索与设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构建》荣获“第一届北部湾法治论坛”三等奖。南宁中院撰写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以关系契约理论为视角》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

  (二)调研指导实现全覆盖。一是常规指导方法继续得到加强。自治区高院继续坚持通过办案开展指导,除了对下级法院请示的案件进行面对面指导外,对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分别与原审法院的合议庭成员交换意见,进行具体指导,还通过广西知识产权审判微信群就中基层法院审理有关问题以解答的方式进行指导,取得了很好的指导效果。二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取得新成效。先后在南宁、百色、贵港、北海、贺州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片区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全区14个中院及青秀区法院、叠彩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状、取得的成绩以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各个中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面对面地解答了各院知识产权法官提出的一些案件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类案同判。

  (三)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一是针对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商业维权系列案件及时作出示范性判决,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裁判规则指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司法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近年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增多趋势,研究制定《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件指引》,推进全区商业秘密类案件裁判标准统一。

  四、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加强审判公开与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使社会公众增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群众知识产权法治意识,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严格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依托司法公开四大平台,深入推进庭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全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均在90%以上,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影响力。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精心筹划“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件,通过微博、微信、互联网平台同步向社会直播,全方位展示广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果和特色,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宣传广西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激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关注,不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自治区高院、南宁中院、良庆区法院深入中国(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走访座谈,调研科技创新发展动态,了解其知识产权需求,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帮助其提高权利意识和保护能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柳州中院深入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地企业调研走访,帮助企业更好地预防和降低经营风险,为企业提供精细化司法服务,助力本土汽车、机械品牌做大做强。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各项工作。南宁中院积极配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题调研,完成《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审议。自治区高院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积极向自治区人大反馈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一)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政治素质作为第一素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用伟大建党精神补足“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从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结合起来,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加强业务建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种能力”要求,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和岗位职责,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律文化讲堂”、2021年第一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线上培训、第一期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学习、适用,切实提升专业素质。

  (三)加强作风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廉洁。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教育,认真汲取中央、最高法院、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的各类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1+3专项治理工作,教育和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2022年,广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职责使命,继续大力推进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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