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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直播链接】蒋筱熙: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思考——基于深圳法院的实践┃系列分享会(二)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2年02月14日

2月15日(周二) 14:30—16:30 不见不散!

  直播地址:

  https://weibo.com/l/wblive/p/show/1022:2321324736735824445685

  会议背景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1]4号),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相关程序性问题、实体性问题、不同侵权行为对倍数的考量因素等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有鉴于此,知产财经全媒体联合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第49讲和重知论坛第4讲,诚邀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蒋筱熙副庭长以及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徐华副庭长、重庆高院黑小兵法官、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樊雯龑法官和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邓宏光教授、民法徐银波教授,与大家一起探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会议日程

  会议时间:2022年2月15日(周二)  14:30—16:30

  会议地点:线上直播+线下

  线下地点: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十二楼报告厅

  分享嘉宾:蒋筱熙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分享主题:深圳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几点思考

  分享要点:

  1.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2.故意的认定

  3.情节严重的认定

  4.赔偿基数的具体考量因素

  5.赔偿倍数的问题

  6.涉及惩罚性赔偿的几个程序性问题

  主讲人介绍


蒋筱熙 深圳知产法庭副庭长

  蒋筱熙,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2002年进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从事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参与审理的华为诉IDC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案件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四十个重大案例,参与审理的OPPO诉夏普株式会社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案件获2020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主审的燕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案获最高院颁布的2012年中国法院五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李功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入选2018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微信公众号被诉垄断案件入选2018年中国法院五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审判白皮书》十大案例;钧易公司诉荷包公司侵害商标权案入选2020年中国法院五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主审的“穿越火线”FPS类游戏地图著作权案被AIPPI中国分会评为2020年度十大版权热点案件,多宗案件获得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主持起草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工作指引》等多个文件。多次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深圳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裁判文书分别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第二届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多篇论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获奖,先后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等发表文章十余篇。

  会议报名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我们将在会议开始前给您邮件发送本次会议资料、直播地址等信息。


  为避免参会嘉宾无法收到会议通知,可扫码添加会务组好友进入本次会议群,主办方将在群中发布资料及后续实录内容,敬请期待!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会务组:13050147280(同微信)。

  会议资料包含:分享嘉宾PPT;全国各地法院关于惩罚性赔偿司法相关意见PDF。

  系列分享会预告

  系列分享会(三)

  分享时间:2月25日(周五)

  分享嘉宾:周丹丹  允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分享主题:从“小米生活案”看惩罚性赔偿的举证及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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