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上海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11月18日,该局发布了一条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罚款2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了吸引购房者注意,获取居间交易机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通过编辑和转发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网站(www.anjuke.com) 上,以“我爱我家”名义发布二手房房源广告。经核实,其中5则二手房房源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3则二手房房源广告中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为未取得售房者委托和未经相关部门房屋核验的房源。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从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还有3次被处罚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