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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议中制度制定的预先通知》(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就商业监控造成的危害以及是否需要新规则来保护人们的隐私和信息征求公众意见。FTC认为,商业监控是一项收集、分析和利用个人信息的业务。大规模监控增加了数据泄露、欺骗、操纵和其他滥用的风险。
FTC主席Lina M. Khan表示:“目前科技公司在各类场景大规模采集隐私数据,而FTC对社会征求意见的目的是要了解和记录公众舆论和看法,来决定FTC是否应该制定监管制度,解决商业监控以及数据安全行为领域的问题,以及这个监管制度的具体条款。”
商业监控可以促使公司收集大量的消费者信息,只有一小部分是消费者主动分享的。据报道,公司在消费者连接到互联网时对他们进行监控——他们在线活动的每个方面、他们的家人和朋友网络浏览和购买历史、位置和身体运动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个人细节。
公司使用算法和自动化系统来分析他们收集的信息,并通过在庞大、不透明的消费者数据市场上出售信息来赚钱,用它来投放行为广告,或者利用它来销售更多的产品。
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在就人们对商业监控做法的广泛担忧征求意见。例如,一些公司未能充分保护他们收集的大量消费者数据,使这些信息面临黑客和数据窃贼的风险。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一些基于监控的服务可能会使儿童上瘾,并导致各种各样的精神健康和社会危害。
虽然人们对分析公司收集数据的自动化系统知之甚少,但研究表明,这些算法很容易出现错误、偏见和不准确。因此,商业监控行为可能会基于种族、性别、宗教和年龄等受法律保护的特征歧视消费者,损害他们获得住房、信贷、就业或其他关键需求的能力。
其他的担忧来自于公司使商业监控难以避免。一些公司要求人们签约接受监控作为其提供服务的条件。不希望与其他方共享个人信息的消费者可能会被拒绝服务,或者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以保护其个人信息的隐私。消费者注册后,公司可能会改变他们的隐私条款,以允许更广泛的监控。公司越来越多地采用暗黑设计模式(dark patterns)或营销来影响或强迫消费者分享个人信息。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联邦贸易委员会利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TC Act)赋予的现有权力,对侵犯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公司采取了数百起执法行动。这些案件包括与第三方共享与健康有关的数据、收集和共享用于定向广告的敏感电视观看数据以及没有实施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敏感的个人数据,如社会安全号码。
然而,FTC过去的工作表明,仅仅执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可能不足以保护消费者,其阻止非法行为的能力是有限的,因为该机构通常无权对最初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的行为寻求经济处罚。相比之下,全面建立明确的隐私和数据安全要求并授权FTC对首次违规行为寻求经济处罚的规则可以促进企业更加一致地致力于合规实践。
除征集意见外,FTC还将于9月8日举行公众听证会,让公众讨论个人隐私监管制度草案内容。FTC鼓励大众就此踊跃表达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