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方: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播州区人民法院、仁怀市人民法院、仁怀市场监管局
案例简介:原告仁怀某酒业销售公司系高尔夫酒瓶设计图著作权人,起诉被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某酒业公司、河南某酒业公司侵犯其酒瓶设计作品,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高尔夫酒酒瓶设计图作品的著作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10 万元。播州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充分借助“中国酱香白酒主产区(仁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组织仁怀法院、仁怀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在遵义中院指导下,充分发挥协作功能,多维度促成纠纷化解,最终被告自愿赔偿损失 3 万元,双方案结事了。该案系工作站挂牌运行后,协同化解的首例涉白酒知识产权纠纷。
典型意义:酒瓶外观设计是仁怀白酒品牌的核心知识产权之一,本案作为工作站挂牌运行当日成功调解首案,实现“挂牌即履职、接案即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为后续案件办理树立时效性标杆,充分展现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一站式”服务效能。播州法院、仁怀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协作功能,为酱酒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白酒产业协同保护提供范本,通过案例警示,促使企业尊重尊重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协同保护工作站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探索在非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确衔接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跨区域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为辖区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