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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等多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

  自2015年起,周某与王某等人为非法牟利,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组织人员在广州、汕头等地共谋生产假冒多款国际知名品牌已注册商标的香水并对外销售。2023年12月5日,侦查机关在汕头市一处工厂以及一处厂房内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香水174340支,在一处厂房内查获假冒的标签、玻璃瓶等包材一批。经鉴定,查获的涉案产品货值合计640.81万元。另经司法审计,对涉案人员的微信聊天中的订单及交易记录、银行转账记录、销售单据统计,核实周某团伙持有核心涉案账户77个,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可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约为1.235亿元。

  裁判结果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撤销王某另案缓刑,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其余多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并处财产刑;该团伙成员退赃以及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重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人数众多,被侵权品牌众多,涉及面广,非法经营数额过亿,社会面关注度高。本案依法成功审结彰显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与能力,精准打击制假、仓储、分销、获利等各环节,彻底摧毁产供销一体化犯罪网络。该案涉及大量转账记录、交易单据以及微信聊天记录,依法适时引入司法鉴证,有效提升办案效率,迅速甄别非法收益,为办理重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范本。同时,有效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保护品牌权利人合法权益,净化市场交易秩序,彰显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