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张某臣系第19213800号“绿地三只羊”及第48098569号“绿地3只羊”商标权利人,上述商标目前均处于合法有效期内且在当地餐饮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案外人张某萍于2024年12月7日申请注册第79000016号“汉邦三只羊”,同时张某萍亦为美术作品《汉邦3只羊》的著作权人。张某萍将上述商标及著作权独占、排他授予徐州某餐饮公司使用。徐州某餐饮公司经营的“徐州三只羊烧烤羊肉串·白串·烤宫后”店铺,内有“地道本地羊肉串”“羊肉串白串”“碳烤牛肉串”“徐州特色烤牛板筋”等商品;在某团APP上共有消费评价2056条,其中有“这个三只羊不是门店的三只羊,盲目下单收到吃一口就知道踩雷了”“不是三只羊不正宗”“估计你也不是正牌三只羊”等评价;外卖包装袋上印有“3只羊羊肉串”等字样。张某臣认为徐州某餐饮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张某臣是“绿地三只羊”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商标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徐州某餐饮公司虽然享有“汉邦三只羊”商标使用权,但并未规范使用上述商标,而是割裂并突出使用“三只羊”、“3只羊”部分,其实际使用的标识与张某臣注册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绿地三只羊”“绿地3只羊”在文字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近似。且二者均使用于烧烤餐饮服务,属于相同服务类别,同时相关消费者评价中“不是正牌三只羊”“不正宗”等表述,足以证实被诉标识的使用已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徐州某餐饮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聚焦商标规范使用与侵权认定边界,既依法保护了地方知名餐饮品牌的商标权益,也明确了餐饮经营者使用商标的行为红线,对规范烧烤行业市场秩序、助力地方特色文旅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兼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本案的处理,提醒从业者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规范使用自身商标,完整呈现商标整体,不得刻意“打擦边球”、割裂商标以攀附他人知名品牌,摒弃仿冒、搭便车等侵权行为,共同维护特色产业的品牌形象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