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北京茶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某公司”)系“霸王茶姬/CHAGEE”品牌权利人,对“霸王茶姬”“伯牙绝弦”等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营茶饮餐饮服务,截至起诉时全球门店突破5500家。其中,“伯牙绝弦”系“霸王茶姬”品牌下的明星爆款产品之一,全球累计销量超过6亿杯。2024年9月,茶某公司发现各被告在抖音、拼多多、京东、天猫等各大主流电商平台上销售名为“李陌茶”品牌的“陌莉绝弦”固体饮料产品,涉案产品的商品名称中包含“伯牙绝弦同款”“非霸王姬伯牙绝弦”等文字,商品介绍中出现“实现‘伯牙绝弦’自由”“1杯霸王*姬≈5杯陌莉绝弦”等描述。涉案侵权产品以及附赠的咖啡杯与茶某公司“霸王茶姬”茶饮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高度近似,并通过知名主播在抖音平台的直播带货推广,涉案产品销量迅速攀升。在抖音平台中发布短视频以及直播过程中,各被告多次宣称“该产品为霸王茶姬伯牙绝弦的‘平替’,其味道和霸王茶姬伯牙绝弦的味道一模一样”等表述。茶某公司遂诉至法院。
泉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各被告在电商平台上销售涉案侵权商品的过程中,商品名称和介绍中使用“伯牙绝弦同款”“非霸王姬伯牙绝弦”等表述,添加“#霸王茶姬”“#伯牙绝弦”等作为话题,极易使相关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侵犯了茶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各被告使用方式是将“霸王茶姬”或“伯牙绝弦”作为某种特定口味奶茶名称进行使用,亦可能误导社会公众上述标识可以作为某种特定口味奶茶名称进行使用,此种联想亦会破坏以上商标与茶某公司或其商品之间的唯一联系,此种弱化行为如长期持续将会减弱“霸王茶姬”或“伯牙绝弦”商标的显著性。同时茶某公司“茶马古道”包装装潢系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经过大量、广泛地使用,可以认定其构成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被诉包装装潢的颜色组合、文字布局及排列方式与涉案权利包装装潢构成近似,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被告在宣传推广涉案侵权产品时多次宣称该产品为霸王茶姬、伯牙绝弦的“平替”,其味道和霸王茶姬伯牙绝弦的味道一模一样,直播中直接出现主播拿着茶某公司“霸王茶姬”奶茶。而在案证据显示,部分消费者在评论中称涉案侵权产品的口味比“霸王茶姬”“伯牙绝弦”差很多,故被告行为还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刊登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随后向福建高院申请撤回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评析
茶产业及衍生的新茶饮、茶食等业态是泉州美食版图中兼具地域特色与创新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食之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本案既通过兜底条款的精准适用填补了美食类商标显著性保护的司法空白,又结合泉州美食之都建设发展需求,厘清了新茶饮、茶食等相关业态的竞争边界,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泉州“世界美食之都”建设深度绑定,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一方面,突破固有视角激活兜底条款,敏锐洞察美食类商标异化使用导致的显著性弱化风险,精准适用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兜底条款,将损害美食类商标显著性的行为纳入规制范畴。当前,泉州新茶饮、茶食等美食业态快速扩张,部分市场主体存在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可能导致知名美食相关商标逐渐“通用化”,既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泉州美食IP的辨识度与品牌价值,不利于美食之都金字招牌的守护。本案为防止美食类知名商标“通用化”提供了司法样本。另一方面,紧扣泉州“世界美食之都”建设的核心需求,结合本地茶产业优势及新茶饮、茶食等美食业态产业链扩张的趋势,厘清“平替”营销等商业行为的合法边界。泉州美食产业已形成“一县一桌菜”的特色格局,茶产业作为重要支撑,其与新消费模式的融合的业态,是推动美食产业集群发展、实现“美食+文创”“美食+文旅”融合的重要抓手。本案裁判既严格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的商业言论与竞争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破坏美食产业生态,又引导市场主体深挖泉州美食文化底蕴,推动茶产业与新茶饮、茶食等业态深度融合,助力茶产业电商化、品牌化转型升级。
本案不仅为涉新茶饮、茶食等泉州特色美食业态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思路,更向市场传递了泉州加强美食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美食市场环境的坚定态度,有力推动本地茶产业与新茶饮、茶食等美食业态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兼具文化底蕴与市场竞争力的泉州美食品牌,进一步擦亮“世界美食之都”金字招牌,让泉州的茶香食韵更好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