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初,被告人林某在成都市组建销售、运营及物流全链条团队,利用网络直播带货这一新型经营模式,通过主播直播引流、私域转化、团队销售、多地发货的“一条龙”模式,销售假冒“劳力士”“卡地亚”等13种国际知名品牌手表。该团伙分工明确、协同作案,在直播过程中刻意暗示商品品牌属性,引导消费者添加售假团队客服微信完成交易以规避平台监管,累计销售假冒品牌手表7675支,涉案销售金额达841万余元,违法所得581万余元,范围覆盖四川、广东、福建等多地,涉案人员共计36人。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林某等36人向锦江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等36名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额、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对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没收扣押的假冒手表、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资金依法移送执行。
一审宣判后,36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聚焦直播带货新型犯罪开展全链条刑事打击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成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恶意侵权、规范新业态发展、护航数字经济的鲜明立场。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型经营模式,已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利用直播流量红利、私域转化规避监管等新型手段实施的犯罪也给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带来新挑战。本案突破传统售假犯罪终端打击的治理局限,针对“直播引流-私域转化-货源组织-物流配送”的全链条犯罪模式,对组织者、主播、运营人员、物流协助者等全环节涉案人员分层追责、精准打击,彻底瓦解了该团伙售假犯罪产业链,有效震慑了利用新业态实施知识产权犯罪的潜在违法主体,向社会传递了“售假必追责、全链皆受罚”的强烈司法信号,促推直播行业构建合规经营、诚信交易的良性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