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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等假冒“KIWI”鞋油注册商标罪案

  推荐理由

  本案涉及国际知名日化品牌“KIWI”商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出口环节被海关查获扣押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告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假冒“KIWI”注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仅被海关扣押、查封的就多达25万余盒,这种恶意“傍名牌”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浦东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庭审直播,并在庭审后与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内外资企业代表共同围绕案件庭审中的法律问题、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本案的审判工作通过将案件审判与法治宣传相结合,不仅有利于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将有助于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品牌强国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更好地为“引领区”建设保驾护航。

案件信息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丁某、马某、郑某、罗某

  “KIWI”等文字及图形均系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鞋油等,且在注册有效期内。2020年6月起,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丁某在安徽省某村开设工厂,雇佣被告人马某、郑某、罗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从他处采购原料配件,并组织工人生产带有“KIWI”等文字及图形等注册商标的鞋油。其中,马某负责现场协调、工资统计、发货等,郑某负责采购鞋油包装盒原材料及压模加工,罗某负责鞋油熬制及质量把控。2021年3月,由涉案工厂销售出去的25万余盒假冒鞋油被宁波海关查扣,销售金额约23万元。之后,公安机关查获了丁某等人的制假窝点,并在现场查扣大量假冒“KIWI”等文字及图形等注册商标的鞋油成品,货值约12万元,同时查扣到大量用于生产的鞋盒盖及铁皮。马某、郑某、罗某3人被现场抓获,丁某于一周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裁判】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马某、郑某、罗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丁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马某负责现场协调、工资统计、发货等,被告人郑某负责采购鞋油包装盒原材料及压模加工,被告人罗某负责鞋油熬制及质量把控,该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丁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郑某、罗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但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对四名被告人不应判处缓刑。

  据此,浦东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主犯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分别判决从犯被告人马某、郑某、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一年七个月、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本案被告人认罪服判,均未提出上诉。

  案号:(2021)沪0115刑初3672号

  合议庭:吴智永(审判长)、倪红霞(审判员)、王潇(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