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
如无免责事由,未经许可将长视频剪辑成短视频使用或传播,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本案明确了将他人电影、电视剧作品剪辑成多段短视频使用且涵盖主要内容的,可按照侵害该电影、电视剧作品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通过本案的审理,有利于制止短视频制作与传播中常见的“切条”行为。
【基本案情】
涉案影视剧名称为《奶奶再爱我一次》。原告系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人。被告系某视频APP的注册用户,昵称为“80后挖剧君”。被告通过“80后挖剧君”账号传播涉案影视剧的122段片段,多数为10分钟以内的短视频,但是上述视频已经包含了涉案影视剧的主要剧情及内容。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侵犯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合理支出1万元。
【裁判要点】
未经许可将电影、电视剧作品等长视频分割成若干片段,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能够基本替代被分割视频的,构成侵权行为,应按照侵害该长视频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合理开支共计37000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审判团队】
审判员:朱阁
法官助理:李小笑
书记员:李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