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案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21)鄂0102知刑初34号刑事判决书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罪
公诉机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常某强、张某义等
裁判要旨:
假冒注册商标罪在上下游链条式共同犯罪的认定上,应当充分考虑被告人参与犯罪的环节和程度,即主观上整体犯罪意图的概括故意及部分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从犯认定采取相对宽松的认定标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同时侵害不特定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依照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若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具调解书。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初,被告人张某义联系被告人常某强定制100箱(每箱6瓶)假冒“茅台”酒,后委托他人从茅台镇订购600斤酱香型白酒用作原料酒。2021年5月6日,常某强用张某义向其支付的钱款从被告人徐某清处购买“茅台”包装材料,包括空酒瓶、物流码、标识、瓶盖、防伪胶帽、外包装手提袋、识别芯片、防伪识别器、外箱防伪标签等。其后,徐某清指使被告人孙某波将上述包装材料运送至常某强制假窝点。随后,常某强伙同被告人王某萍在制假窝点,采取往“茅台”空瓶中灌装原料酒、加盖瓶盖、粘贴商标及条形码,用电吹风加热收紧胶冒封口、套外包装等方式生产假冒“贵州茅台”酒。
2021年5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联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处的工作人员,对上述制假窝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假冒53度贵州茅台酒495瓶,上述假冒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38630元。上述查获酒品的外包装、独立瓶包装、酒瓶、瓶盖等多处标有“贵州茅台酒” “MOUTAI”“茅台”标识。经抽样检验,酒瓶内液体甲醇含量不合格。
2021年10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义、常某强、徐某清、王某萍、孙某波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被告常某强等人生产大量白酒,没有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相应的许可,属无证经营,且查获的茅台酒甲醇含量不合格,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判令被告常某强、张某义、王某萍、徐某清、孙某波承担销毁涉案物品的费用。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人张某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二、被告人常某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三、被告人徐某清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四、被告人王某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五、被告人孙某波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六、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犯罪工具,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被告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无异议,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达成和解协议。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将和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经审查,协议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一、被告常某强、张某义、徐某清、王某萍、孙某波共同承担假冒注册商标物品的销毁费用共计8000元。其中被告常某强、张某义、徐某清分别承担2000元,被告王某萍、孙某波分别承担1000元。二、被告常某强、张某义、徐某清、王某萍、孙某波在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上述销毁费用。调解书已及时履行完毕。
点评:
该案是我省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高质效审理,既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公益诉讼的司法裁判规则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索和实践。在程序安排上,注重效率。公益诉讼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承担侵权物品销毁费用,考虑到这一诉讼请求与刑事部分审理紧密相关,为打牢公益诉讼审理基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将刑事制裁与公益责任承担合并审理,在查明刑事部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原、被告进行证据交换和法庭辩论,并对被告行为所具有的危害不特定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节进行法治教育,推动公益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在实体处理上,突出效果。将刑事认罪认罚制度与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相结合。从宏观角度评判被告人违背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肯定被告在公益诉讼中自愿赔偿的态度,同时依据双方和解协议内容,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该案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服判息诉,公益诉讼部分及时自动履行。湖北日报、武汉政法等媒体聚焦报道,对该案办理所体现出的司法担当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