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董某某分别于2023年10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对《*坟断事与化解》《*宅断家事》书籍(以下简称涉案书籍)进行作品登记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董某某认为某图书店(二审中注销)在该书店网店销售的书籍侵害了其著作权,诉至法院,要求某图书店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图书,并赔偿6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书籍涉及迷信内容,属于我国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作者不应因该作品在国内违法出版、传播而获取经济利益。综合诉请保护的作品登记情况、内容价值、某图书店已经注销等因素,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避免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二审维持了一审作出的董某某败诉的裁判结果。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违禁作品著作权纠纷典型案例。我国2010年《著作权法》修订后,虽然作品的内容是否违禁,不影响其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出版、传播仍受限制。本案在评价涉案书籍涉迷信内容基础上,明确了作者不应因该书籍在国内违法出版、传播而获取经济利益。该案处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司法行政衔接,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理性科学的文化生态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