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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出版社诉黄某兴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情摘要   

  中国某出版社享有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以下简称涉案教材)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维权的权利。2022年4月25日黄某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1注会电子版资料更新”,文章内含有“2021CPA电子资料”的百度网盘链接地址及提取码。中国某出版社下载后发现该文件内含有多个教材与其被授权的涉案教材一致,认为黄某兴的上述行为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涉案教材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提起本案诉讼。法院认为,黄某兴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包括涉案教材在内的众多电子版文件打包上传百度网盘,并将百度网盘链接地址及提取码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使任何公众均可通过其公众号获得并下载涉案教材,其传播行为面向的对象系不特定的多数人,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公众”提供的要件,侵害了中国某出版社对涉案教材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判决黄某兴赔偿中国某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6000元。本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基于互联网传播媒介,为规范控制他人在网络上使用作品,赋予作者的权利。由于互联网信息传输的广泛性、快速性及简便性,近年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该类著作权侵权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比传统侵权所造成的危害范围更广。本案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准确分析界定,有效警示网络搬运者“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维护互联网传播作品模式的良性发展及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