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73民终883号】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上海网之易吾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之易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多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虎牙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公司)
【案情与裁判】
网之易公司诉称,《奶块》游戏大量抄袭了《我的世界》游戏美术资源及玩法规则,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将华多公司、虎牙公司、太平洋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20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两款游戏整体画面构成实质性相似,构成著作权侵权。同时,由于华多公司等在《奶块》游戏内容及宣传中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令华多公司等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网之易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200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不服,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奶块》与《我的世界》虽然存在相同的游戏元素、合成规则及数值设计等,但游戏元素组合所形成的多个要素系统并不完全相同,且两款游戏在玩家角色设定、游戏特色系统、游戏任务设置等均不同,玩家以此为基础的游戏体验也不相同,故难以认定《奶块》整体抄袭了《我的世界》游戏玩法规则。由于两款游戏的整体画面、玩法规则均不构成相似,网之易公司主张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均不成立,故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网之易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网络游戏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标准一直是游戏著作权领域的核心问题。涉及游戏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判决时,应当区分游戏元素、游戏规则及游戏整体画面,不能以游戏元素的相似性直接推定游戏整体画面构成实质性相似,也不能以游戏元素及其组织设计的相似直接推定游戏规则近似。本案对游戏玩法规则达到何种程度可以构成著作权客体、游戏综合元素及玩家体验对侵权判断有何具体影响作了更细化评判,对游戏案件核心问题的裁判标准作出了有益探索,对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竞争秩序维护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