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1民初406号
【案情简介】
上海汉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某公司)系“大众点评”APP运营主体,以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点评及消费优惠等信息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大众点评”APP中相关店铺评级、用户评论等是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的重要参考。汉某公司经过调查发现,黑龙江省轩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某公司)长期大量组织写手对“大众点评”上入驻的商户进行虚假浏览、评价,向商家收取金钱。汉某公司遂诉至法院,认为上述组织实施虚假“刷单炒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决轩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汉某公司和轩某公司均为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存在竞争关系。汉某公司运营的“大众点评”软件吸引消费者及商户下载并使用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通过提供真实有效的店铺数据帮助消费者选择交易对象,同时为平台内各商户提供正常有序的竞争环境。“大众点评”的上述相关数据能够给汉某公司带来收益,具有经济价值,可以成为法律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益。汉某公司对真实、清洁、可靠的平台数据及所产生的衍生性商业价值具有正当合法权益。轩某公司明知“大众点评”店铺数据的作用及商业价值,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写手针对“大众点评”平台的店铺进行虚假评价,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造成“大众点评”平台上的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汉某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汉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轩某公司赔偿汉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典型意义】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习惯选择点评类网站作为自己的消费指南,这种流量“变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带动了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同时也导致通过作弊方式刷流量、刷评价的“刷单炒信”行为出现。“刷单炒信”行为不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误导、欺骗消费者,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商户及平台的商誉。本案通过遏制“刷单炒信”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