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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香米”被冒用?法院:侵权并赔偿10万元

2020-09-15 00:00来源于
法院认定,被告桂兰粮油经营部、被告旺旺加工厂的各自行为均侵害了原告仙桃市米业协会对第7033624号证明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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