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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出行”诉“小靓出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

2022-06-30 16:55来源于 杭州日报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骐麟公司立即停止对涉案商标及包装装潢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去除共享电单车上的侵权图形标识以及改变车身颜色,酌情判定骐麟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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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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