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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仍需改革的中国商标法

来源于 知识产权家 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现行《商标法》第一条,除去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规定贯穿该法各个分则之外,有关商标管理,保证商品、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权益,以及维护商标信誉等的表述,均属于多余规定,并且在分则中都没有落实条款,均属无的放矢、画蛇添足。商标法应忠于职守,不遗余力地发挥商标的交易工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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